处理条件
1、离婚双方完全自愿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达成共识
4.双方均为合法登记夫妻
5、一方或双方的户籍为辖区常住户口
6. 双方都没有精神病
七、双方必须同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8、双方提供的原始文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处理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含复印件)或户口证明、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含复印件)
2、结婚证两本(含复印件)
3.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权、房产所有权、财产分配、债务及索赔处理等)
4、近期二寸免冠彩色单张照片两张
5、士兵还需提交团以上政治组织出具的证明
6. 结婚证遗失,需提供档案证明
处理流程
1、受理: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署宣誓。
2、审查:审查证书、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查询相关信息。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宁波婚外情调查取证 ,当场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不符合离婚条件的宁波离婚取证公司,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处理地点
宁波奉化婚姻登记处
地址:宁波市奉化市西园路285号
电话:-885010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市宁海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86号
电话:-652580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处理时间和费用
办理时间:符合要求、证件齐全的可当场办理
手续费: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