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活动以其公开、公平的制度设计和严格、有序的交易流程,对于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工程建设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质量。 。 2020年10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按照省统一部署,我市扎实开展治理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依托“数字侦探”(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评标系统),依法查处多起串通投标案件,形成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威慑力不断增强,招投标领域市场秩序不断净化。
所谓“数字侦探”,是我市研发建设的数字化评标系统。 该系统可以分析投标文件的相关数字信息,如用于生成投标报价的加密工具锁号、用于制作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硬盘(主板、网卡、CPU等)。 BIOS等)序列号或地址、制作、生成或上传招标文件的网络IP地址等。专家评标时,通过验证,系统自动比对并生成数据结果。 调查结果为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查处招投标违法串通行为提供了关键线索和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招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均视为串通投标。 。 《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政府规定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计算机编制或者由配套设备打印、复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相同的预算”。编制软件密码”“如果锁定是由同一个电子文档制作或来自同一个电子文档”,将被视为串通投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实施实现了合法合规,评标活动中“数字侦探”的应用并有据可查,为监督提供了依据。 该部门为打击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统计,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我市查处串通投标等违法案件16起,查处违法企业16家,涉案当事人13人。 涉案金额8214.2万元,罚款总额89.6万元。
为用好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加强警示教育,宁波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整理分析了两起典型案件,现向市政府公开。民众。 希望广大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宁波市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
典型
案例一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收到市发展改革委函件,并附有市审计局移交的审计事项移交函,获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竞买人串通的嫌疑。某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 经查,本项目投标人A公司和B公司的招标文件部分页面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印刷缺陷。 在带有修改符号的Word版招标文件中,B公司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是在A公司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两家公司均承认委托同一人准备该项目的招标文件。
2、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理流程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依法立案并开展相关调查。 通过对相关招标材料的审查比对,首先排除了投标人报价经常一致、构成串通投标的嫌疑。 同时,我处通过比对投标人原始投标文件扫描件和电子文件,发现A公司和B公司投标文件部分页面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印刷缺陷宁波侦探公司推荐,带修改符号的Word版投标文件 文件中,B公司部分招标文件在A公司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并据此获得了本案的关键线索。 随后,A公司和B公司再次被调查,两家公司均承认委托同一人准备该项目的招标文件。 2021年2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处以违法所得5%的罚款。分别为A公司、B公司中标项目金额。 处以罚款89,578.27元,对两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或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金额5%的罚款4,478.91元。 行政处罚作出后,行政处罚决定将依法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