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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陈冬 通讯员:聂秀峰 蔡莉
近日情人出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前妻诉“第三人”返还捐赠财产的侵权纠纷案件。
原告阿珍与第三人阿亮于1985年合法结婚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两人婚姻期间分离小三公司-海口一男子出轨,向情人转账159万余元!妻子起诉后,法院判决,阿良与女子朱约会,发展成为恋人。交往期间,阿亮经常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和微信给朱某转账。阿珍表示,朱某以民间借贷为由将阿良告上法庭,法院于2021年判决阿良返还朱某30万元。阿良向她表白求助宁波取证公司,她得知阿良与朱某一直保持着长期的关系,并多次偷偷给朱某转账百万余元。阿珍认为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捐赠给他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遂向法院起诉朱某,要求朱某退还丈夫捐赠的159万余元财产。被告人朱某称,阿亮使用她名下的三张信用卡进行消费。阿良通过银行转来的钱是用来还信用卡和投资生意的,并不是赠与。阿亮通过微信转给她的钱并非用于个人消费,而是用于两人共同开支,如吃饭、玩耍、租房等。朱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阿亮承认婚内出轨,并表示朱某给她买了房、车、养孩子,所有的钱都用来做朱某和他的生活费。阿良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愧疚,感叹自己现在身患疾病,名声败坏,最终导致阿珍与他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阿珍与第三人阿亮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协商解决。平等相待,达成共识。第三人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俩的巨额财产捐赠给被告朱某,事后也未得到原告的认可。该行为无效,被告应将所收款项退还原告。 2014年至2019年,第三人通过银行账户、微信等方式向被告共计转移人民币159万余元。除非第三方承认并有证据证明其用于偿还第三方信用卡,否则实际上是被第三方消费的。除用于经营管理及被告向第三方转让的共计73万余元应予扣除外,龙华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朱某将86万余元退还原告阿珍。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
虽然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这应该建立在遵守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都应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这既是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道德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第三方介入他人家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终要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像本案的被告一样,最终落得一无所有,还背负巨额债务。